淮安胡某,政務記過處分!
中國紀檢監察報6月11日刊發消息報道一起發生在淮安的典型案例↓↓↓
“早在2016年,水務站就與村民李某簽訂了國慶水庫合同解除協議,但直到現在也沒看到水庫重新發包,更沒有收益入賬……”近日,江蘇省盱眙縣委第一巡察組在巡察穆店鎮水務站期間,發現涉嫌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線索。
隨即,巡察組工作人員對近年來國慶水庫發包情況進行重點梳理,發現水務站曾經支付給村民李某50萬元的轉賬記錄,這筆費用的備注用途是解除國慶水庫合同的補償金。帶著疑問,巡察組找到時任水務站站長胡某談話。
“國慶水庫的承包年限是多少?有沒有到期?”
“這個水庫很早之前就承包出去了,中間也有轉包的情況,這些都是前任站長牽頭弄的,我對具體情況不了解。”胡某坦言。
“既然水庫已經被人承包,那水務站為什么又要收回?”
“以前的水庫租金比較低,我感覺不太合理,所以想提前收回來再重新發包。”胡某解釋。當巡察組提出50萬元補償金如何解釋時,胡某卻支支吾吾。
巡察組隨即轉變思路,決定到穆店村進行走訪。原來,多年前,水務站將水庫承包給了穆店村委會,而后穆店村委會又將水庫的經營管理權轉包給李某,李某又將水面養殖權轉包給了個體老板江某,三方之間一直存在糾紛。
有了充足準備后,巡察組再次找到胡某,并說明了走訪情況。
“以前的站長和村干部都沒有告訴我,直到把50萬元錢給了才知道水庫實際上有2個轉包人。”胡某認為問題都在之前的干部,與自己無關。
“那提前收回水庫這種重大決策事項有沒有經過站里的集體研究,有沒有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審批?包括后來給予的50萬元補償金,有無相關手續?”面對巡察組的追問,胡某低下了頭。
隨即,巡察組將掌握的問題線索移交盱眙縣紀委監委。經調查,胡某對工作不負責任,在沒有深入了解水庫實際承包情況下,就擅自與李某達成單方面協議;得知糾紛后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解決,導致水庫的經營管理權遲遲不能收回。最終,胡某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該水務站前任負責人也被追究相應責任。
在巡察組和盱眙縣紀委監委聯合推動下,該縣水務局、穆店鎮水務站和穆店村委會三方同向發力,通過司法渠道加快收回國慶水庫的經營管理權,最大程度避免國有資產流失。針對水庫資源發包經營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該縣紀委監委啟動水庫領域“紀巡審”聯動專項監督,發現違規發包、拖欠承包金、虛增工程量、套取專項資金等問題168個,形成問題線索29條,目前已立案7件,追贓挽損110余萬元。(程如亮 王小龍)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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