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淮安一市政建設工程被立案 !
淮安市淮陰區長江路街道長安居委會居民反映:當地富康城小區周邊的多條市政道路正在施工建設,這個道路在建工程沒有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批,涉嫌未批先建。此外,記者在調查中發現,2005年就建成的淮安市陽光學校,竟然也是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建成的。
淮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王劍:
四條市政道路于今年4月份修建,淮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在當月的例行巡查中發現了問題,對四條道路的違法行為分別進行了查處,目前,其中的兩條已經查處到位,另外兩條道路在查處過程中。淮安市陽光學校,是當年淮陰區的一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初期取得了區發改委的立項和規劃用地手續,但是沒有取得土地供地的手續,原淮安市國土資源局對沒有取得手續開工建設的行為進行了查處和處罰。
為了消除該項目的違法用地狀態,淮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多次催促項目實施單位完善項目用地手續,跟屬地政府已經會商了用地保障方案,下一步市局將全力配合和督促屬地政府履行好征地職責,加快完善用地手續的辦理。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執法局局長葛素琴:
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建設項目占用土地,都必須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手續沒有到位之前不能開工建設,市政項目也不例外。地方自然資源部門對相關問題進行立案查處,體現了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依法履職。但是,對于違法用地,更重要的還是要從源頭防控,比如說這種市政道路,是為小區配套服務的,地方政府在出讓土地之前,就要對這個地塊的周邊配套需求,特別是市政的需求統籌謀劃,科學謀劃。提前做好相關的用地謀劃,這樣才能讓群眾有獲得感。
來源:江蘇新聞政風熱線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