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行程、無故不參加區域性核酸檢測…這些行為違法!
本帖最后由 北門水哥 于 2022-10-20 10:28 編輯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廣大市民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和義務。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不主動報備、隱瞞行程及接觸史
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將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相關規定,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無故不參加區域性核酸檢測
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編造虛假疫情信息擾亂公共秩序
疫情防控期間,編造虛假疫情信息,在網絡等公眾場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還幫助散布和傳播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五條,將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暫停業務活動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將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將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來源:無線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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