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多家企業被處罰
以案說法當前,部分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仍存在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影響市容市貌,降低空氣質量,為踐行高質量發展和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住建系統從嚴查處一批揚塵污染違法違規行為,現予以公布。
案例一 江蘇豪斯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實施水釜城項目中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
一、基本情況
2022年6月21日,洪澤區生態環境局和住建局工作人員在聯合檢查時發現,水釜城項目1#施工單位江蘇豪斯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施工時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樓層內清掃時未及時灑水,存在揚塵溢出、拋落現象。
二、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如東崇丘土石方施工隊實施洪澤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中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案
一、基本情況
2022年7月12日,洪澤區住建局工作人員日常巡查中發現,如東崇丘土石方施工隊在洪澤湖大道提升改造項目黃海路在建路段施工現場,存在現場未施工道路大面積裸土未覆蓋的問題。
二、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5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蘇州環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運河風華項目中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案
一、基本情況
2022年5月1日,經開區住建局在檢查中發現,蘇州環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運河風華項目施工時存在裸土覆蓋不完全問題。
二、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給予該企業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江蘇亙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文錦城四期工程中揚塵管控落實不到位案
一、基本情況
2022年6月17日,淮安區住建局在檢查中發現,文錦城四期工程施工單位江蘇亙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垃圾覆蓋網密度不夠,露天攪拌站降塵措施不夠的問題。
二、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企業處以人民幣6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江蘇元途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新安小學西校區工程中揚塵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案
一、基本情況
2022年6月17日,淮安區住建局在檢查中發現,新安小學西校區工程施工單位江蘇元途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南側西側圍墻噴淋未開啟,工地內建筑垃圾堆放混亂,部分區域內存在裸土未覆蓋的問題。
二、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該企業處以人民幣6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淮安住建
已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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