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某分局副局長等3人被查!
“你們看,他們培訓入住的這家酒店是規模較大的正規酒店,正常應該給客人開具機打發票,可為什么給他們的卻是手撕發票,而且有53張,這里面會不會有什么問題?”淮安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在核查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發區分局一起培訓費用報銷賬目時,對有關情況提出疑問。在此之前,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在檢查該局財務賬目時,發現該局副局長董某等三人2015年赴呼倫貝爾參加業務培訓,全程共六天時間,卻以六天時間為基準、多報銷四天差旅補助費共計2160元。
工作人員立即找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多報差旅補助部分可能是因為當時工作忙算錯了,我們會立即改正,立即退錢,并誠懇接受組織批評。”在談話核實時,董某等三人回答基本一致。
這看起來是一起因工作失誤導致的“小錯”,退款、批評教育一下就可以了結了。但是,工作人員并未輕信,而是進一步細查相關會計憑證。核查發現機票往返時間、差旅費報銷單、培訓班課程表等與單位會計、三名當事人的說法均吻合,但其中有53張手撕住宿發票讓工作人員產生了疑問。
(網絡配圖)
為確定手撕發票的真實性,工作人員及時與相關酒店聯系。“我們酒店正常都是給客人開具機打發票,只有客人特別提出要求時,才會提供手撕票。”酒店客服人員的說法進一步加深了疑問。
為查清事實,工作人員與三名當事人中年齡最小的孫某談話,孫某的說法與之前并無區別,為證明培訓事實,她提供了一張培訓班合影和一個培訓筆記本。
“筆記本中的培訓學習的記錄只有兩天,有一些頁面明顯被撕去,這里面一定有問題。”工作人員在查閱筆記本后確信事情不簡單。于是又找孫某談話,在事實和政策壓力面前,孫某將撕去的筆記本頁面全部交了出來。
工作人員全面梳理筆記內容發現:孫某一行是7月24日下午報到并入住上述酒店,25、26日兩天參加學習培訓,27、28日參加了當地旅行社的兩日游,29日返程。
在證據面前,三人自知無法再隱瞞下去,主動向工作人員交代了實情。原來,她們第四天就結束了培訓,卻自行商量找了一家旅行社在當地作了兩日游,連同趙某兒子共四人支付了2000元旅游費用。后趙某想通過多報差旅補助費的方式變相報銷旅游費用,就在結算食宿費用時向上述酒店要了定額手撕票,與培訓票據一起在單位報銷。
“我原以為即使多報銷差旅補助費的事情被發現了,就說算錯了,馬上改正退款就行了,根本沒想到調查人員會從此處著手追查真相,我真的錯了。”在接受調查時,趙某幡然悔悟。
經查,趙某、董某、孫某利用外出參加培訓學習機會公款旅游,涉案金額4200多元。最終,趙某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董某、孫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相關涉案費用全部退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組長 蔡桂寶)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必須嚴查重罰 已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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