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明確: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
今年,江蘇出臺《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對育兒假作出規定。詳戳↓江蘇印發《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日前,江蘇省人民政府官網貼出了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咨詢育兒假政策規定的回復,回復中明確: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
來信咨詢江蘇省育兒假相關政策規定
對于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計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個月內,夫妻雙方每12個月各享受10天育兒假。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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