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局長被雙開!
汪海,江蘇省盱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違紀違法事實
汪海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管理服務對象提供便利和謀取利益,先后直接收受現金、購物卡共計人民幣22.6萬元,通過銷售酒水的方式變相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40余萬元。
2021年3月,汪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7月,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1年11月,汪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懺悔錄節選
這些管理服務對象看中的是我手中權力,想要變相討好我。細想起來,其實是自己的私心和貪欲作怪,是道德品質和黨性修養的缺失。一開始,自己認識不到錯誤所在,現在幡然醒悟了,認識到自己其實是一個無知的法盲,所做所為都是掩耳盜鈴的行為、是無恥的犯罪行為,有損于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的形象。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好像挺普遍 已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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