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區淮城鎮某水產品經營部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銷售食品案
2021年7月16日,淮安區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聯合漁政、水產技術推廣站,對某綜合市場內的水產品經營部進行檢查。在該經營部現場發現活體“巴魚”16尾,經區漁政監督大隊、區水產技術推廣站執法人員現場辨認,當事人銷售的“巴魚”名稱為“暗紋東方鲀”。根據《農業部辦公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紅方鲀加工經營的通知》(農辦魚53號)規定,禁止經營養殖河鲀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必須要重罰 嚴厲打擊 使勁罰 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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