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暴力襲警案判了!
本帖最后由 新房客 于 2021-7-14 15:25 編輯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正式明確襲警罪!3月1日起正式施行。
7月12日,盱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盱眙縣第一起襲警案件。被告人王某清醉酒后駕駛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在交警處理事故過程中,辱罵毆打交警,在被民警帶回派出所接受訊問過程中,又對民警進行辱罵和拳打腳踢,致民警不同程度受傷。
盱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姚文武出席法庭,盱眙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永麗獨任審判,并當庭進行宣判,被告人王某清犯襲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清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法權,肩負著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重要職責。為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維護民警執法權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對于襲警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進行懲治。
來源:盱眙法院
膽子太大了,嚴懲! 這下子長記性了。 時間倒是不長,但檔案洗不掉了 喝酒前,他是盱眙的,喝完后,盱眙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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