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這名男子裸露下體…
這個淮安人瘋了!裸露下體、攔截辱罵她人砸派出所、砸看守所!3月24日,盱眙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案,與同類案件不同的是該案件在當地影響十分惡劣。據了解,被告人徐某,1995年出生,江蘇盱眙人。
庭審現場
根據盱眙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1、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徐某在被害人姚某明確表明自己已婚、拒絕追求,且經公安機關調處的情況下,仍然以送花、送禮物、聊聊等理由,多次在被害人姚某工作、住所地附近等公共場所攔停、滋擾被害人姚某,嚴重影響被害人姚某正常生活、工作及所在公司正常工作秩序。2020年10月26日,被告人徐某為嚇唬、報復被害人姚某,至被害人姚某工作的江蘇匯商電器有限公司內,采用石頭砸、腳踹、拳打的方式將該公司財務室窗戶玻璃毀壞,同時辱罵被害人姚某,后與前來制止的工作人員打斗,又脫下褲子裸露下體,造成惡劣影響。經盱眙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損毀玻璃價值230元。2020年11月1日,被害人姚某因上述事項受到影響從江蘇匯商電器有限公司辭職,并搬離原居住場所。
2、2020年9月9日晚上,被告人徐某以打火機遺失后派出所找到的不是原來那個打火機為由,至調處其與姚某之間糾紛的盱眙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門前,持磚頭將該派出所電動伸縮門的電子顯示屏砸壞。經盱眙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損毀電子顯示屏價值911元。
3、2020年11月14日下午,被告人徐某被盱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于盱眙縣看守所單3監室期間,為發泄情緒,無故將監室內的防爆IP對講終端設備強行摳下,后又持該設備將監室內雙面夾膠防暴玻璃砸壞。經盱眙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損毀物品共計價值1568元。
2020年11月13日,被告人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2021年3月8日,被告人徐某的親屬向公安機關代為退賠全部損失2709元,已分別發還江蘇匯商電器有限公司230元、盱眙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911元、盱眙縣看守所1568元。
另查明,經淮安市第三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徐某無精神障礙,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盱眙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徐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徐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徐某親屬代為退賠被告人徐某造成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針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徐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退賠損失等情節,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采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犯尋釁滋事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納。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來源:盱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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