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買賣駕照分,被抓了…
違章次數太多,自己的駕照分數不夠扣了怎么辦?近日,我縣一男子看到了這個“商機”,在微信朋友圈里發起了買賣駕照分的“廣告”,收購“閑置”駕照分數,再轉賣給需要銷分的駕駛員,警方發現這個情況后,將其成功抓獲。https://p6-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2333a16554974c2cac408203b9380861?from=pc近日,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名男子利用微信朋友圈發布收購駕駛證分數的“廣告”。發現該線索后,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會同管鎮派出所開展調查工作。管鎮派出所副所長 許佩青:通過技術分析得知,發布該廣告的用戶為我轄區內的李某某,管鎮派出所迅速行動,經過2個小時的摸排,趁李某在管鎮街道交易時將其當場抓獲。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047873c686604297935bc11a6385dec5?from=pc
經審訊,李某某交待了自2020年6月以來,先后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收購駕駛證分數的廣告信息,招攬有閑置駕駛證分數人員向其出售分數,再加價出售給需要消除違章的人員,并幫助他人提供虛假證言以消除違章的違法事實。
嫌疑人李某表示,聽說買賣駕駛分能賺錢,就在網上找了一些買賣駕駛分的圖片,發在了朋友圈,一開始是在網上收購分數,后來也經常去一些違章處理點收購販賣,之前也不知道是違法的,現在經過民警教育,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不會再做了。經調查,李某前后共買賣駕駛分二百多分,從中獲利5000余元。https://p6-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a140384f105c47179eba5c03d115401f?from=pc
管鎮派出所副所長 許佩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六十七條規定,這種買賣駕照分數行為涉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李某某因利用網絡實施此違法行為,被依法行政拘留。在此我們也提醒廣大市民,駕駛證“買分賣分”都屬于違法行為這一違法行為不僅嚴重破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秩序、危及公共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且極易導致廣大群眾的個人信息泄露。
在此我們希望廣大駕駛員自覺養成安全文明駕駛良好習慣自覺拒絕誘導抵制“買分賣分”的不法行為!來源:盱眙TV
還蠻慘的 這種現象一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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