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玉瀾灣無公章收據發票,還不退定金!
2020年10月2日,我去石榴玉瀾灣售樓部看房,直到中午,我仍在猶豫是否購買。隨后,營銷員誘導我們說:可以先交2萬元意向金。隨即拿了張認購書給我們簽字,因中午著急回家吃飯,我便未仔細看認購書內容,直接簽字轉了賬,誰料對方并未給我任何收據或發票。
回到家以后,和家人商量再三,我們決定不在此樓盤購房。14日,我去售樓處要求退房,售樓部表示:“你們簽了合同,退房可以,定金不退。”
根據第七條特別約定,我們也深知定金不退,但是這張認購書并未加蓋任何公章,我們也未收到任何發票收據,這張“三無”認購書,我認為不存在法律效應!等同于一張廢紙!憑什么不能退錢?這也太不厚道了吧!來源:淮安人網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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