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將農藥投入工廠飲水機…
近日,漣水法院對一起因工作上的矛盾而投毒報復的案件進行了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https://p1-tt.byteimg.com/origin/pgc-image/38f50d5f75a747b0b0e4c41e9306ecb4?from=pc被告人王某因在淮安某工廠上班期間,認為廠長在班上故意針對、排擠自己。心存怨恨的王某心生一計,想著將農藥倒入廠內車間的飲水機里,使廠長受到責罰。
4月24日下午4時左右,王某將其上午從家中帶到工廠內的半瓶農藥裝在工作服口袋內,乘生產車間飲水間無人之際,將該農藥倒入飲水機的底座凹槽內,又將水桶放置回飲水機底座上。
當日21時許,工人支某在飲水間飲水后發現水有農藥味,后被送至漣水縣人民醫院洗胃。4月27日,王某被漣水縣公安局抓獲,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漣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鑒于其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未造成嚴重后果,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來源:漣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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