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淮安!幾名男子用打印機制作大量假幣!
案情回顧紀甲,90后,初中肄業,2019年1月,其萌發了靠制作假幣來發家致富的想法,為此專門在縣城某小區租了個房間,從網上購買打印機等設備,通過各種途徑琢磨學習研究、偽造100元、20元、10元、5元面額的假幣。一段時間后,還真被他摸索出一套自認為成熟的技術,印刷出各種面值的假幣近10萬元。
紀甲還聯系了岳某等人共同參與偽造貨幣,并安排紀乙負責開車接送、岳某等人負責裁剪、做舊、使用假幣,李某幫忙購買偽造貨幣的油墨以及出售假幣需要的面膜袋,并參與幫忙烘干、做舊假幣。
紀甲通過網絡社交軟件發布出售假幣信息,談好價格與徐某進行交易,并約定好偽造的2000張20元面額假幣的埋藏地點。徐某在取貨過程中當場被警方抓獲,并現場查獲20元面額的假幣1764張,票面金額35280元。5月,警方在紀甲的租房內查獲偽造的5元面額人民幣1034張;在紀乙家中查獲偽造的100元面額人民幣164張、20元面額人民幣1742張、10元面額人民幣40張,共計查獲2980張假幣、票面金額56810元。
法院判決:
漣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紀甲、紀乙、岳某、李某共同偽造貨幣,其中被告人紀甲、紀乙、岳某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紀甲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紀乙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被告人岳某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被告人李某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來源:漣水法院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