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場監管局發出提醒告誡函!
本帖最后由 淮安人網 于 2020-5-22 09:14 編輯你買頭盔了嗎?你買頭盔了嗎?你買頭盔了嗎?近日的日常問候徹底變了!
攝影:賀敬華
針對近期出現
電動車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等情況為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5月20日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頭盔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發出提醒告誡函
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
各頭盔生產經營相關企業: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隨著新規的公布,近期我市部分地區的電動車市場出現頭盔貨源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為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全市頭盔生產、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自覺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不得價外加價、捆綁銷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限制生產銷售數量,分割市場,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五、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六、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七、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頭盔價格監管力度,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相關價格違法行為。對查實存在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5月20日我市將加大電動車頭盔價格監管力度市民若發現相關違規情況可通過12345熱線進行價格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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