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歲老夫妻兩住了幾十年的房子,面臨拆遷無房可住
蓮花村二棟二樓此房無產權證,此房是我父親沈長標找原縣委吉評辦的,當時是把此房給沈學得結婚用的是沈學得名字,后來我父親回到鄉下去住的社房,但他結婚以后在他岳父院子自己蓋的三間連一間,后來我父親就上來住在蓮花村此房,當時他一個人歲數大了,我不放心,我就叫我大兒子沈愛華和他爹住,我們是一直照應我父親,后來交房租是沈愛華交的,沈愛華交房租的時候名字已經改為沈愛華名字,他知道以后又私下把名字改為他沈學得名字,因為他房產公司親人所以他才改掉,在我父親去世后,我們一直住在這里,共住了四十幾年,現在拆遷沈學得來要房子,說是他的名字,后來我找出人來調解,沒有談好,現在沈學得和房產公司拆遷人是官官相護,沒有通過調解、調查事情實情,趁我帶老伴去醫院看病不在家的時候,負責拆遷人和沈學得就在背后把拆遷辦理了,請看這房子是我父親沈長標辦下的,怎能是他沈學得一個人,是共有的房子不是哪一個人。拆遷后我沈學明和我老伴夫妻兩人就無處可去,無房可住。 請有情者給我沈學明說句公道話,請你們大家給我做主。謝謝。 沈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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