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回形針你好,根據你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派員進行了調查,經查,張某某自2005年8月起在我局環衛處從事保潔員工作,后因病致聾,不符合上班要求,我局環衛處準備與其依法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張某及其女兒葛某不予認可,多次到我局環衛處要求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后經多次協調,2016年3月我局環衛處在社區見證下與張某達成協議,約定由環衛處繼續給張某發放部分工資等協議。2020年4月,根據勞動部門提醒,張某已達到退休年齡(張某1970年4月出生),不能繼續由單位繳納社保。2020年4月10日,張某的女兒葛某提出,張某的醫療保險繳納未滿20年,要求我局環衛處為張某繳足醫療保險。經了解,根據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我局環衛處自2010年4月起開始給保潔員繳納醫療保險等勞動保險,張某的醫療保險至今已繳納10年。我局環衛處是區政府事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無法按照張某及女兒葛某的訴求給其補齊剩余10年的醫療保險。因我局環衛處未能滿足張某的訴求,張某及其家人多次到我局環衛處采取手捧遺像、堵大門、阻止人員進出等過激行為非法維權,我局環衛處已報警,目前該問題正在處理之中。感謝關注。
環衛處打人事情,欺負弱勢群體,單位不作為,多次向110報警,至今沒有任何回應……環衛處辟謠,說我母親是因病至聾,但是我母親從2005年上班至今沒有病史(醫院可調查記錄)并且單位體檢合格(在2013年到2015年我母親上夜班期間被大小車輛撞上一共幾次,單位可查詢)導致我母親耳朵聽力下降,后來經單位調解協商由我已去世的父親一起幫她打掃廁所,掃路。我父親去世當天的下午還幫她一起掃廁所(中山門菜場和金地附近公共廁所)勞累過度引起發生疾病去世,父親死后環衛處準備辭退我的母親,后經雙方多次協調達成我媽因病在崗的協議。我母親2005上班,有資料可查,醫保處查詢該環衛處2010年才為我母親交相關醫保,我的要求不高我母親上班在職15年,應該繳納15年的職工醫保(協議書可見下圖)現在我去多次找領導商談,領導避而不見,4月13日再次去商談,環衛處領導唆使保安打人(如不是唆使,一個環衛處的門外,誰給他的執法權力,能像我們弱勢群體動手,有視頻為證,有群眾人證,被打之后被很多美團小哥看到,護住我們,為什么聲張正義,不再被打)! 區城管局發言人 發表于 2020-04-14 10:23
網友回形針你好,根據你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派員進行了調查,經查,張某某自2005年8月起在我局環衛處從事保潔員工作,后因病致聾,不符合上班要求,我局環衛處準備與其依法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張某及其女兒葛某不予認可,多次到我局環衛處要求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后經多次協調,2016年3月我局環衛處在社區見證下與張某達成協議,約定由環衛處繼續給張某發放部分工資等協議。2020年4月,根據勞動部門提醒,張某已達到退休年齡(張某1970年4月出生),不能繼續由單位繳納社保。2020年4月10日,張某的女兒葛某提出,張某的醫療保險繳納未滿20年,要求我局環衛處為張某繳足醫療保險。經了解,根據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我局環衛處自2010年4月起開始給保潔員繳納醫療保險等勞動保險,張某的醫療保險至今已繳納10年。我局環衛處是區政府事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無法按照張某及女兒葛某的訴求給其補齊剩余10年的醫療保險。因我局環衛處未能滿足張某的訴求,張某及其家人多次到我局環衛處采取手捧遺像、堵大門、阻止人員進出等過激行為非法維權,我局環衛處已報警,目前該問題正在處理之中。感謝關注。
環衛處打人事情,欺負弱勢群體,單位不作為,多次向110報警,至今沒有任何回應……環衛處辟謠,說我母親是因病至聾,但是我母親從2005年上班至今沒有病史(醫院可調查記錄)并且單位體檢合格(在2013年到2015年我母親上夜班期間被大小車輛撞上一共幾次,單位可查詢)導致我母親耳朵聽力下降,后來經單位調解協商由我已去世的父親一起幫她打掃廁所,掃路。我父親去世當天的下午還幫她一起掃廁所(中山門菜場和金地附近公共廁所)勞累過度引起發生疾病去世,父親死后環衛處準備辭退我的母親,后經雙方多次協調達成我媽因病在崗的協議。我母親2005上班,有資料可查,醫保處查詢該環衛處2010年才為我母親交相關醫保,我的要求不高我母親上班在職15年,應該繳納15年的職工醫保(協議書可見下圖)現在我去多次找領導商談,領導避而不見,4月13日再次去商談,環衛處領導唆使保安打人(如不是唆使,一個環衛處的門外,誰給他的執法權力,能像我們弱勢群體動手,有視頻為證,有群眾人證,被打之后被很多美團小哥看到,護住我們,為什么聲張正義,不再被打)!
要求公道 希望政府早日答復
區城管局發言人 發表于 2020-04-14 10:23
網友回形針你好,根據你反映的問題,我局已派員進行了調查,經查,張某某自2005年8月起在我局環衛處從事保潔員工作,后因病致聾,不符合上班要求,我局環衛處準備與其依法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張某及其女兒葛某不予認可,多次到我局環衛處要求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后經多次協調,2016年3月我局環衛處在社區見證下與張某達成協議,約定由環衛處繼續給張某發放部分工資等協議。2020年4月,根據勞動部門提醒,張某已達到退休年齡(張某1970年4月出生),不能繼續由單位繳納社保。2020年4月10日,張某的女兒葛某提出,張某的醫療保險繳納未滿20年,要求我局環衛處為張某繳足醫療保險。經了解,根據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我局環衛處自2010年4月起開始給保潔員繳納醫療保險等勞動保險,張某的醫療保險至今已繳納10年。我局環衛處是區政府事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無法按照張某及女兒葛某的訴求給其補齊剩余10年的醫療保險。因我局環衛處未能滿足張某的訴求,張某及其家人多次到我局環衛處采取手捧遺像、堵大門、阻止人員進出等過激行為非法維權,我局環衛處已報警,目前該問題正在處理之中。感謝關注。
麻煩您這邊搞清楚事實,上15年班,為何繳納10年的職工醫保?還有只是去維權那5年的,誰說要求交滿20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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