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河派出所處置一起討薪警情...
2020年3月10日,淮安公安分局溪河派出所聞警而動,妥善處置了一起農民工討薪警情,及時有效的避免了沖突的發生。當日上午,淮安區施河鎮孫李高鐵工地負責人向溪河派出所報警稱:郭某帶領二十余名農民工到項目部討要工資款,所要工資款總金額100余萬元。
接到報警后,淮安公安分局溪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得知:郭某受雇于天津一家綠化公司,帶領二十余名工人在施河境內做高鐵外圍綠化工程,目前工程已結束半年多,郭某及其工人卻沒有拿到工資。郭某在向綠化公司討要工資未果后,帶領部分農民工聚集到項目部討要工資。
民警了解情況后,積極組織協調項目部負責人與郭某等人的溝通對話,并告知郭某國家相關法律政策以及處理方法。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說、調解,郭某終于同意去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幫助解決,孫李高鐵工地負責人對民警的耐心調解、幫助予以感謝。
警方提醒:廣大務工人員辛勤勞動一年,討要工資合情合理,但討薪方式必須合理合法。首先,與用工單位負責人協商解決;其次,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交給相關勞動部門予以處理;最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權益。切勿一時失去理智,采取過激的非法手段進行所謂的“維權”,以免損害社會及他人利益,觸犯國家法律,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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