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被查處,淮安警方嚴厲打擊涉及疫情的違法犯罪活動
本帖最后由 大大碗茶 于 2020-1-31 19:03 編輯為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淮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于2020年1 月27日,發布了《淮安市關于強化落實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通告中,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部署。 在全市上下齊心協力阻擊疫情的重要時刻,卻有個別人員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甚至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個別網民在網絡上發布不實消息,制造傳播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全市公安機關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對13名涉及疫情違法犯罪人員進行查處,其中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人、行政拘留8人、罰款4人。1、1月27日,漣水縣的張某鳳(女,44歲)在多個微信群內發布“紅窯新城小區7號樓隔離武漢回來學生,發燒5天,昨天晚上8點多被拉走”“漣水錦繡苑小區12號9單元1層東戶,從武漢剛回來”等不實消息。朱某平(女,36歲)看到張某鳳發布的不實消息后,未經查證便轉發至多個微信群內,導致多人轉發并議論,引起群眾恐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漣水縣公安局決定對張某鳳依法行政拘留4日,對違法行為人朱某平依法行政拘留3日。
2、1月27日17時許,清江浦分局民警在對清江浦區淮海第一城新天地商鋪某棋牌室檢查確認是否執行通告要求暫停營業時,發現該棋牌室無視《淮安市關于強化落實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要求,不顧交叉感染危險,表面上鎖門停業,暗地里繼續營業,現場聚集30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清江浦公安分局依法對該棋牌室經營人徐某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停止營業。
3、1月27日19時許,淮陰區漁溝鎮居民彭某華聽到傳言稱漁溝某超市員工確診是肺炎病毒,于是就在家族微信群內發布了“漁溝某超市員工確診是肺炎病毒,今晚已拉起橫幅”等虛假信息,并要求群內人員要將此條消息像病毒一樣傳播出去。后該條信息被他人多次轉發,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經查實,彭某華的信息為虛假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淮陰公安分局依法對彭某華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4、1月28日上午,漣水縣公安局民警在對轄區餐飲、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排查過程中,發現高溝鎮前進街一燒烤店無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仍在繼續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漣水縣公安局依法對該燒烤店經營者戴某成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停止經營。 5、1月28日上午10時許,清江浦區某母嬰店業主丁某為提高其出售的消毒水銷量,在某微信群內散布“這次過年從武漢回淮安的有5萬多人,大家防護一定要做好”“據聽說,武漢感染及疑似冠狀病毒攜帶者超10萬人……每天還不停的有人逃出城”等謠言,并在結尾增加“做好自身防護!!大家提高警惕!消毒水不強求!大家自愿”等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清江浦公安分局依法對丁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6、1月28日上午,淮陰公安分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淮陰區南陳集鎮竹元村一居民房內有一桌人在打麻將。經查,戶主尤某明知政府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不顧當前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無視警方上門通告要求,仍然組織人員用麻將賭博,并為賭博提供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淮陰區公安分局對尤某依法處以400元罰款,顧某等參與賭博人員也因賭博被依法處罰。
7、1月28日14時許,漣水縣陳師街道居民朱某能在某微信群內連續發布三條語音信息,無故辱罵上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街道干部,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漣水縣公安局依法對朱某能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8、1月28日,清江浦區居民王某編造“某醫院病患家屬從武漢回淮后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某醫院病區已被封閉”等謠言,并在多個微信群內傳播,造成人員恐慌,擾亂了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清江浦公安分局依法對王某做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9、1月28日下午, 淮陰區居民王某穩因對其父母在春節期間打麻將不滿,編造“淮陰區的農村地區每天都有很多人聚集到一起打麻將,而且在南陳集鎮已經有疑似病例,兒子從武漢讀書回來后,母親已經發燒好幾天”的謠言并發布在我市某網站上,該條虛假信息被瀏覽1100余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淮陰公安分局依法對王某穩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
10、1月28日18時許,漣水縣經濟開發區周莊村村干部梁某在正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村民周某山因對防疫工作不滿,與梁某發生沖突。群眾報警后,民警到場勸告周某山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周某山不僅不聽勸告,反而無故毆打處警民警,致處警民警、輔警受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山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漣水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1、1月28日晚,盱眙縣黃花塘鎮居民陳某祥在微信群內發布“我在武漢回來了,我是湖北人,沒人抓我,我把縣城人全部傳染上”等言論,造成一定范圍的負面影響。經查,陳某祥從未離開過盱眙縣境內,其純粹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編造謊言并傳播,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盱眙縣公安局對陳某祥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12、1月29日15時許,清江浦區居民徐某明知《淮安市關于強化落實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中要求棋牌室等公共娛樂場所全面暫停營業的規定,仍以盈利為目的,聚集多人在清江浦區某小區打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清江浦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呼吁:疫情當前,每一位公民都應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和清朗的網絡空間,眾志成城,勠力同心,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
不擇手段 沒事找事。瞎嚼大頭蛆,把自己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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