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區法院集中發放非法集資受害人案款200余萬元!
本帖最后由 大大碗茶 于 2020-1-19 21:16 編輯1月16日下午,淮安區法院集中發放一批非法集資案中涉及的執行款,200萬余元已發還至集資參與人手中,讓他們能夠過個安心年。
這些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罪犯利用打會這一方式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且數額巨大,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打會,又叫請會。請會的說法流行于上世紀60年代前,到了70年代,就多叫打會了。清人傅崇矩在《成都通覽》中解釋請會含義時,說是“集資籌款也”。并具體敘述請會的過程:“成都人籌款有請會一法。系約合親友,集資為眾,出資多少,以名次先后定之。”
這一原本是民間互助會的形式,卻在有些人的利用下逐漸變成了會頭斂財的手段。幾年前江蘇某地區打會事件并沒能讓大家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愈演愈烈。
淮安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這些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六個月不等,并責令繼續退賠各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為追回其非法集資款,保障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該院依法將該案移交執行局執行。執行中,執行法官通過劃扣銀行賬戶、扣押車輛、將這些被告人用非法集資款購買在本人及親屬名下的房產依法進行掛網拍賣等方式執行。在執行到一批執行款后,執行法官立即與集資參與人進行聯系,在年前將這筆執行款順利發放到他們手中。
下一步,財務人員將對審核登記完畢的集資參與人的退賠款進行電子轉賬,同時淮安區法院將對剩余集資參與人的退賠款陸續發放。
來源:淮安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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