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大巴吸煙辱罵司機,被判三年!
本帖最后由 狼人 于 2020-1-15 20:37 編輯煙民都知道,長途大巴車上禁止吸煙,但偏有人酒后乘車時這么做!1月14日,乘客吳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淮安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判結束后,吳某認罪認罰,沒有提出上訴。
2019年7月25日下午3時許,吳某酒后乘坐沈某駕駛的長途大巴車前往常熟,當車子沿宿淮鹽高速行至淮安境內時,吳某在車內吸煙被駕駛員沈某勸阻,吳某于是對駕駛員進行辱罵,在其他乘客勸阻的前提下,吳某仍用腳踢了駕駛員右腿一下。當時車外下著大雨,車上有27名乘客,車子時速約80km/h,遭辱罵、腳踢后,駕駛員沈某緊急剎車停靠路邊,并報警。
通過車內監控可見:乘客吳某在車內吸煙時,駕駛員沈某對其進行勸阻“車內不能吸煙”,吳某似乎也掐掉了香煙。但是幾秒后,吳某又拿著香煙、打火機徑直走到車門處位置坐了下來,拉開車窗,準備點煙。
見此情況,駕駛員沈某再次進行勸阻,車內其他乘客也進行勸阻,但吳某仍與駕駛員進行爭吵,繼而出言不遜對駕駛員進行辱罵。這時車上有一名乘客上前勸阻吳某,哪知,吳某上前踢了駕駛員沈某右腿一腳,然后腳踩大巴車操作臺,穿好自己的鞋子。遭辱罵、被腳踢后的駕駛員沈某趕緊剎車將車輛停好并報警。
吳某的行為已嚴重妨害安全駕駛,淮安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的行為不適用緩刑,遂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的實刑。
來源:今日頭條/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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