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對照片的要求“真嚴格”
搭車收費,強制消費 我們 8月23日到淮安市淮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最后說我們自己帶的照片不符合要求,要重拍,花了幾十塊錢到他們隔壁的照相服務部重拍,令人氣憤的是他們拍的照片比我們自己帶的照片還要丑,但登記處工作人員就可以用,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 聽說以前因被舉報搭車收費,私設小金庫等問題關閉了的照相復印服務部現在又開設了,難道和婚姻登記處有聯系嗎?難道換個辦公地點就行了嗎?還是因為上面有人有關系的原因呢?請你向社會公布一下具體的情況的吧,給我們消費者一個說法。 蒼蠅腿也是肉啊{:145_608:} 民政局是肥缺,不差這幾個小錢,這應該是個人行為。 不應指定照相館 我們領證的時候拍了兩份就是怕他會有幺蛾子!看我們拿出第二份的時候他們就直接給辦了 說你們照片不行的人是那家拍照的托,反腐無小事。請及時舉報,謝謝! {:145_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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