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員不作為,6年遲遲未發的拆遷補償款,村民該如何追償?
高尚付,淮安區下關村五組村民,因為扣發拆遷補償款一事,數次找淮安區地方政府部門尋求維權,均遭拒絕,面對部門冗雜的政府部門,現要討要個說法,詳情如下:2011年7月30日,在宙輝大酒店東側地塊拆遷中,高尚付戶與淮安區拆遷辦下關指揮部相關負責人王建、高學勤達成協議,承諾給付高尚付三套住房和五萬元補償款。
但在履行協議時,因拆遷辦單方原因,錯將協議補償款草擬為2萬元左右,少3萬元,雙方產生矛盾。為了讓村民盡早搬離,上交鑰匙,完成拆遷指標,當時拆遷組高學勤同意先支付2萬元(見江蘇銀行存折打款單),并口頭承諾被拆遷人高尚付未支付的約3萬元拆遷補償金,以自購的方式享有門面房一套作為抵償,王建亦在場且以默許的方式并未阻。知情人有熊建友(原下關村村委會村長)、高尚榮(原下關村村委會主任)、楊玉飛(原下關村五組生產隊隊長)、葛文斌、張兆成等(見證明材料)。2016年底,高尚付去拆遷辦詢問領取自購門面房一事時,卻被告知,門面房已領,無該門面房領取名額。
2017年9-12月,村民高尚付先后5次,找到淮安區拆遷辦王建等人協商,王、高本著“群眾利益是小事”的宗旨,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尋找種種借口推脫,對“首問負責制”置若罔聞,讓村民自己去找上級領導索要門面房名額,稱“只要上面領導答應,我們就給”,不主動承擔。一個農民,跟哪個領導去要,連領導在哪個辦公室都不知道。多部門、多渠道投訴后,均無結果。
2018年2月7日,高尚付再次向淮安區拆遷辦反映情況,信訪接待人薛科長在未認真聽取信訪人意思情況下,就亂扣帽子,種種為難,硬氣的稱你要投訴就去投訴,要仲裁就仲裁。而王建又拒不承認,很有底氣地稱這三萬元是房屋超面積補償金額扣掉了,實際上高尚付戶在分房時,已經繳納了超面積補償款數萬元。王建還聲稱高學勤非拆遷辦人員,只是動員拆遷人之一,而當時現場被拆遷村民都知道,高的行為是代表拆遷辦的,其言行是應該由拆遷辦負責 ,現在群眾就是想討一個說法: 這三萬元到底向誰要,如果政府承諾的話都不算話,那老百姓還能相信誰?這三萬元就這么在冗雜的部門機構設置中,因為官員不作為,找不到負責人,憑空沒有了嗎??????????????
備注戶主情況介紹:淮安市淮安區淮城鎮下關村五組村民高尚付,身份證號:320828196206205813,聯系電話:18936528246,現安置于新淮中東側梁紅玉路文府佳苑3幢西單元906室,原住址位于:翔宇大道北側路口下關村金仁巷20號,經營家庭煉油作坊十幾年,原有房屋住宅面積:102.17㎡,門面房面積:50.37㎡(見第三方評估機構公證書)。
村民主要訴求:
1、兌現當初承諾,恢復高尚付戶自購門面房名額;
2、若無門面房領取,要求淮安區拆遷辦給予合法、合理、合情地答復,并賠償至今仍未發放的3.0660萬元拆遷補償金,外加6年的銀行利息。 歷時7年,投訴上百次,一位孤獨老農民,冒著不時恐嚇的威脅,面對龐大的政府部門及地方官員的不作為,毫無辦法,這不是逼著老百姓進京上訪嘛!!!!!!!!!!! 本帖最后由 區征收辦 于 2018-2-11 10:22 編輯
尊敬的“文府佳苑業委會”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經調查處理,現將調查處理結果回復如下: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經查,反映人反映情況不屬實。高尚富與高松、高勁是父子關系。2010年區委、區政府對基礎設施老化,人居環境落后的宙輝大酒店東側地塊進行拆遷改造,高尚富戶房屋在本次規劃拆遷范圍內,該戶合法房屋面積計102.17㎡。2011年3月19日,高尚富戶與拆遷人達成了一致補償意見并簽訂了3份房屋拆遷協議書。第1份為高尚富,拆遷面積11.03㎡,各項補償款計¥32375.55元,其選擇的是新淮中東側55㎡套型住宅房1套;第2份為高松,拆遷面積35.96㎡,各項補償款計¥198128.20元,其選擇的是新淮中東側95㎡套型住宅房1套;第3份為高勁,拆遷面積55.08㎡,各項補償款計¥183172.38元,其選擇的是新淮中東側95㎡套型住宅房1套。嗣后,該戶主動將被拆遷房屋騰空并交付拆除,以上3套安置房雙方需互找差價。而 3份拆遷協議書中無安置門市房的約定。2015年5月22日和2016年1月26日,高松、高勁分別辦理了安置房結算手續。2018年2月7日上午,一青年人到征收辦信訪室要求給高尚富戶安置門市房。根據信訪工作要求,信訪人信訪需提供身份證。工作人員要其提供身份證,該青年人僅提供一份被拆遷人為高尚富的拆遷協議。經工作人員仔細閱讀協議條款,無安置門市房的約定,并告知其一切按照拆遷協議書的約定執行,如對解答還有疑問,可根據拆遷協議書第七條之約定通過司法途徑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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