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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男子前往市區某洗浴中心洗澡并留宿,次日晚被浴室工作人員發現人事不省,后送至醫院治療,但還是死亡,到底誰該對這名男子死亡負責?
在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13日召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通報新聞發布會上,該院通報了這起特殊案例,洗浴中心因超范圍經營,最終賠償死者家人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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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5 17:52 上傳
2020年8月31日晚,該男子前往一家洗浴中心洗浴,一夜未歸。洗浴中心工作人員于9月1日晚才發現男子仍在洗浴中心且無應答,遂通知其家人,待該男子兒子到達洗浴中心將其父親送至醫院搶救并住院治療。一個月后,該男子去世,其子認為是因洗浴中心發現和救助不及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才導致父親的死亡。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31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父親死亡主要系其自身疾病及其放棄醫院治療所致,但被告的經營范圍為洗浴服務、理發服務、食品經營,其為原告父親提供留宿服務,屬超越經營范圍,且不能舉證證明已盡到規范服務,故認定被告對原告父親死亡存在一定過錯,酌情確定被告承擔次要責任。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給付原告7萬余元。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民一庭許霞庭長提醒,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洗浴中心作為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在消費者洗浴過程中,應盡到安全保障和監管義務,比如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作出明顯警示,對于已經或者正在發生的危險應當及時發現并積極救助,以避免損害的發生。同時,消費者在公共場所進行消費活動時,要注意相關服務范圍和警示標識,遵守相關活動規則。
來源: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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