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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0 10:35 上傳
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等要求,鞏固招生改革成果,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助推義務教育“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兒童少年入學權益
1.依法保障兒童少年受教育權益。各地要全面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建立“一對一”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并全力做好勸返工作。各地各校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兒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積極保證學位供給。要依據各學段學齡人口增長變化情況,精準規劃中小學校布局,加大資源建設力度,持續增加學位供給。要主動順應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積極推進招生入學工作改革,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就學需求。要嚴格落實起始年級按省定標準班額辦學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額,遏制“超大規模”學校。
二、落實管理責任,科學確定招生計劃和范圍
3.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各地要統籌公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按照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部署要求,進一步調整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規模占比,不斷優化義務教育結構。要綜合生源情況、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科學編制和下達招生計劃。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落實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所有公辦民辦初中的政策,堅持指標到校,確保分配比例高于國家要求,并向薄弱初中傾斜。
4.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學齡人口分布情況,為每一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科學劃定招生片區范圍,確保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各地要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
5.嚴格規定招生范圍。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的要求。民辦學校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市、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設區市教育局的,可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要嚴格落實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屬地招生政策。地處縣域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確定。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設區市教育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三、突出重點環節,確保招錄過程規范有序
6.規范報名信息采集。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7.規范招生錄取行為。要嚴格實行公辦民辦中小學校同步招生政策,科學合理確定招生時間,做到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各地各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掐尖”招生。
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公辦學校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熱點公辦學校的空余學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各地要切實貫徹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嚴格落實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方案,按照確定的招生范圍、計劃、標準、時間和方式統一組織招生錄取。
8.規范特殊類型招生。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藝術類專門學校經審核同意后可以招收特長生,招生時可以進行相關技能測評,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其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各地可以選擇部分具有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實施自主招生。招生名額納入學校統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招生方案要報經設區市教育局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招生工作要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結束后進行。除體育、藝術類型可在設區市范圍招生外,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
普通高中舉辦的創新人才培養試點班,其培養方案和招生辦法須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不得擅自舉辦。承擔青少年航空班等國家特殊人才培養任務的普通高中,其招生按原批準的辦法施行。
各類國際班和境外課程班,其境外課程、招生計劃、收費許可等須報省教育廳備案,招生納入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原則上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按照《江蘇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9.強化信息平臺運用。各地要用好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招生錄取信息平臺,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通過平臺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區域內統一招生錄取等工作,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強化同步招生監管。各設區市要通過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切實加強招生計劃和錄取過程監管。省級中小學招生入學數據平臺將進一步提升服務功能,保障全省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統籌與數據管理。
10.強化分班與學籍管理。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分快慢班。各地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
四、堅持公平原則,保障特殊群體平等受教育權益
11.保障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各地要健全義務教育學校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實行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切實保障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夠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班級。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切實做好留守兒童少年、特需兒童少年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入學及服務保障工作。要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2號)精神,做好隨遷子女進入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
12.保障適齡殘障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地區提供送教上門服務。各地應依法對殘障兒童少年開展教育評估認定,明確科學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實。
13.落實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優撫對象,要依規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子女等的入學問題,要明確具體辦法,協調辦理入學手續。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優撫對象、高層次人才子女名單(國家規定不宜公開的除外)應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從2022年開始,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強化組織管理,確保招錄工作陽光健康
14.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招生管理工作。要抓緊科學研制本地中小學招生工作通知,認真做好招生工作部署,指導轄區內縣(市、區)制定具體招生工作方案,統一規范招生錄取辦法。各設區市的招生入學方案要于5月上旬報省教育廳備案。
15.嚴肅招生紀律。各地要組織招生紀律再學習,進一步明確要求,全面落實“十個嚴禁”:嚴禁以各種方式阻止學生參加中考;嚴禁提前招生、無計劃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試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16.強化督查追責。各地要適時開展逐校排查,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要將招生入學工作作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階段性重點內容,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常規性督導。要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于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的,要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要執行督查通報制度,定期通報轄區內招生政策執行情況和入學工作組織實施情況,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17.營造健康氛圍。要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制,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努力爭取學校、家長、學生和社會對政策的了解、理解與支持。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要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有招生政策調整的,要做好宣傳和引導,提前認真研判,做好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要加強輿論引導,為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平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不斷提高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的長效機制。要科學統籌疫情防控與招生入學,確保各項工作安全平穩實施。要通過招生入學改革,維護縣域高中健康發展生態,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特色多樣發展。 省教育廳 2022年4月20日
來源:江蘇省教育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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