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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省檢察院舉行江蘇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通報10起典型案例。丁松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刑民檢察協同,深挖惡勢力犯罪及“保護傘” 6 R7 [$ p6 I* p ?. g, t! a9 U% m' X
. G* Z( A7 z3 g; z; P一、基本案情$ T, C# t; G+ w$ `/ I
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丁松、王愛軍成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招募40余名成員,在全省8市設立11家分公司,開展“汽車抵押貸款”業務,誘騙被害人簽訂 “陰陽合同”后肆意認定違約,通過暴力、軟暴力手段逼債,借助虛假訴訟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產,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共實施違法犯罪101起,涉案金額440余萬元,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妨害司法秩序,社會影響惡劣。 ( `5 y+ E3 k+ G: G4 m) w
2020年6月2日,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檢察院將該案提起公訴。同年10月30日,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首要分子丁松、王愛軍以詐騙、敲詐勒索等罪分別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十八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七十萬元;對其余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六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財產刑。后該案經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4 i0 D- ]$ k1 D" I( r
二、檢察履職情況2 v$ e1 _5 @) ^* V) P3 V3 N
2018年12月,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申請民事抗訴案中發現,王愛軍等人短期內以相似事由提起民事訴訟100余件,經審查發現普遍存在格式合同缺項、強行約定管轄、無故缺席審判等情形,檢察機關遂抽調刑事、民事業務骨干組成辦案組進行排查分析,發現王愛軍等人涉嫌借助民事訴訟實施“套路貸”犯罪、少數司法工作人員涉嫌充當“保護傘”的線索。 8 j) r- P; S, u. v& M/ f
檢察機關對2名司法工作人員立案偵查,并將相關線索分別移送公安機關、紀委監委。針對王愛軍等人拒不供述,案件難以突破的情況,檢察機關一方面建議公安機關從該集團拖車、索債等一般人員入手,自下而上查清集團組織架構、操作模式;另一方面,自行調閱民事審判卷宗、詢問證人,從涉案115件民事判決中梳理出涉嫌犯罪的事實70余起。
" c5 P2 a4 Q/ j, X3 s在對丁松、王愛軍等10人批準逮捕后,提出取證建議,引導公安機關查明涉案財產的來源、去向,及時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金310萬元、房產13套、汽車1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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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案暴露的問題,檢察機關開展“套路貸”虛假訴訟專項監督,對18件涉嫌犯罪線索,依法監督公安機關立案。通過再審檢察建議,推動審判機關對涉及王愛軍等人案值500余萬的99件虛假訴訟案件再審改判。 * }3 C/ O m9 f0 ~" i- B; x+ H! _) c
三、發布意義 “套路貸”往往借用民事訴訟的合法形式掩蓋犯罪本質,檢察機關刑事與民事部門建立涉案線索共享聯查辦案模式,協同引導偵查,既對虛假訴訟實體審查,也對審判程序和執行情況同步監督,同時串并研判疑點,深挖虛假訴訟背后的“套路貸”犯罪及其“保護傘”,形成打擊犯罪合力。 來源:中國江蘇網 ) Y1 v, a: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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