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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肯生二胎 妻子起訴離婚
法官:感情未破裂,不準離
12月11日,清江浦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訴訟案,十多年的夫妻感情,居然因“二胎”出現了問題。
2006年,趙某(男)和劉某(女)經朋友介紹相識戀愛,2008年6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滿?烧l也沒有想到,二孩政策放開后,夫妻二人的婚姻卻出現了危機。兩年前的一天,劉某考慮到家里經濟條件允許,女兒也大了,趁自己年紀不算大,想再生一個,并向丈夫表達了強烈想生二胎的愿望,卻遭到了趙某的明確拒絕。趙某認為二人年紀不小了,而且已經有一個女兒了,不想再去折騰了。夫妻二人最終誰也沒能說服誰,因此產生矛盾。因雙方都不肯讓步,矛盾愈演愈烈,劉某一氣之下還和趙某分居生活。
庭審中,劉某表示,夫妻二人已經分居兩年多,現在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婚生女隨自己生活,被告趙某支付撫養費。趙某則表示,不同意離婚,夫妻雙方溝通存在誤解,一旦離了婚,不管是對雙方還是孩子都是傷害。
法院在審理后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準予離婚的標準。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一般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引起離婚的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該案中,原、被告雙方結婚十余年,雙方共同撫育子女,已經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年來,因為是否生育二胎產生矛盾,致夫妻關系不睦,雙方應多加溝通,考慮對方的付出與艱辛,互相理解與支持,彼此尊重與信任,夫妻關系仍是能夠和好的。鑒于雙方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經調解不成,法院最終判決二人不準予離婚。
轉載:淮海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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