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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聽了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婚姻專業(yè)律師張磊先生的講課,在這里陸續(xù)分享幾個他講的案例。(圖片是張磊先生正在授課) <離婚后母親把孩子改隨繼父姓,生父憤而拒付撫養(yǎ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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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8:00 上傳
夫妻離婚之后,常常會出現(xiàn)這樣一種情況:取得孩子撫養(yǎng)權的母親,千方百計的想給孩子改姓。其中,有的是基于對孩子父親的怨恨,或者是為了今后生活的方便,希望將孩子改為隨自己姓;也有的是再婚之后,為了避免“一家三姓”的尷尬,希望將孩子改隨繼父的姓氏。在現(xiàn)實中,由于公安戶籍機關管理越來越嚴格,實際上如果孩子的生父不同意,操作成功的可能性已經(jīng)不大。但也有一些人通過不規(guī)范操作改姓成功了,但孩子的生父一旦知道,往往是暴跳如雷,強烈要求將孩子的姓氏改回,很多人甚至以拒付孩子撫養(yǎng)費作為反制措施。那么這個事情,在法律上是如何規(guī)定的呢?離婚后母親能不能單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孩子改姓了,孩子父親是否有權拒付孩子的撫養(yǎng)費呢?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4E.tmp.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5E.tmp.png 下面,讓我們一起進入今天的案例時間: 劉先生與李女士原是一對夫妻,二人于2011年7月生育了一個男孩,取名為劉亮(化名)。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協(xié)議離婚,劉亮由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1000元。2015年,李女士與現(xiàn)任丈夫王先生再婚。2017年初,李女士未與前夫劉先生商量,便擅自將兒子的名字改為王亮。劉先生得知后非常生氣,多次要求將兒子改回原姓,均遭到李女士的拒絕。一怒之下,劉先生將李女士告上了法庭,并停止支付孩子的撫養(yǎng)費用。 劉先生認為,孩子是劉家的孩子,隨父姓劉是天經(jīng)地義。雖然他和李女士已經(jīng)離婚了,但孩子只能姓劉。法庭上,他氣的滿臉通紅,大聲質問道:“那個姓王的算老幾?亮亮是我的兒子,不是他的兒子,憑什么跟他姓王!我這個親爹還沒死,你有什么資格把孩子的姓給改了?”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5F.tmp.png 李女士也振振有詞:“孩子是我撫養(yǎng),姓什么我說了算!你不就一個月出1000塊錢嗎?現(xiàn)在不也不給了?這錢我不要了,就當孩子沒你這個父親!” 法庭上僵持不下,承辦法官耐心的做了雙方的調解工作。法官說,變更孩子的姓氏,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協(xié)議變更,二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決定變更。父母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孩子的姓氏,不管孩子的父母還是不是夫妻。當然,另一方也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撫養(yǎng)費。最終,經(jīng)過法官釋法,雙方最終達成調解:李女士將兒子的姓名由“王亮”恢復為“劉亮”;劉先生繼續(xù)支付孩子的撫養(yǎng)費,并自愿將孩子的撫養(yǎng)費提高到1500元每月。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0.tmp.pn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1.tmp.png 父母對孩子姓名的命名權,是父母對孩子親權的組成部分,是父母雙方共同的權利。在現(xiàn)實中,確實存在有的夫妻因對孩子跟誰姓無法達成一致鬧上法庭要離婚的,也有離婚后為了一方擅自給孩子改姓對簿公堂的。對此,《公安部關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guī)定:“對于離婚雙方未經(jīng)協(xié)商或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xié)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最高人民法院也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明文規(guī)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同時,法律也明確規(guī)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有給付撫養(yǎng)費的義務。即使直接撫養(yǎng)方單方給孩子改了姓,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到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解決;但拒不支付撫養(yǎng)費的做法,是不履行對孩子撫養(yǎng)義務的行為,也是極端和錯誤的。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2.tmp.png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663.tmp.png 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的孩子,不是某一方的私有財產(chǎn),更不是離婚后報復對方、發(fā)泄怨恨的工具。離婚已經(jīng)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離婚之后你拿孩子的姓氏搞事情,他拿孩子的撫養(yǎng)費做文章,折騰來折騰去,其實都是對孩子的再次傷害!所以,我在這里也誠懇的提醒那些離婚之后“案結事未了、婚離恨未消”的父母們,離婚的孩子已經(jīng)很可憐,已經(jīng)不能再享受到父母共同的陪伴;但你們都是孩子的父母,這是誰也無法改變的事實。為了孩子,咱不折騰了,各盡各的責任,各出各的力,一起努力把孩子培養(yǎng)成人,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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